永兴出台财政绩效评价新举措: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监控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1月18日 10:46 【字体:

  为认真做好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月16日,永兴县财政局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3〕9号),切实抓好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监控。

  一是明确绩效跟踪监控原则和范围。绩效跟踪监控按分级分类原则实施。分级是指县财政部门负责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监控的组织实施工作,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项目实施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监控的组织实施工作;分类是指预算单位按项目实施内容、性质不同,分门别类分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并根据绩效目标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绩效跟踪监控的范围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是明确绩效跟踪监控内容。跟踪分析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综合分析项目阶段性的产出数量、质量、成本及时效等产出成果和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分析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原因;围绕订立的绩效目标内容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对报送表格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及时协调解决绩效追踪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纠偏扬长,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等。

  三是明确绩效跟踪监控方法。绩效跟踪监控主要采取对比分析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式,预算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将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围绕任务完成、实施措施、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等进行考评,并填报“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跟踪动态反馈表”和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按时报送县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跟踪动态反馈表和绩效自评报告,对照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预算单位沟通联系,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责令限期整改,以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县财政部门布置的预算单位开展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可以与绩效跟踪工作一并结合进行,其绩效报告可替代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是明确绩效跟踪监控方式。一方面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预算单位按照县财政年初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并参考“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信息调查表”,研究设计适合本部门项目特点的绩效信息调查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填报。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绩效信息调查表,对照“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评分,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出等级。在此基础上,分两次填报“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跟踪动态反馈表”和撰写绩效跟踪自评报告,第一次报送时间为每年的9月30日前,主要反映并分析当年1-8月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第二次报送时间为次年的1月31日前,主要反映并分析全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实施单位按以上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跟踪反馈表、撰写并报送自评报告等工作。

  另一方面,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抽查及督导检查。县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及督导检查,包括是否按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跟踪工作;检查、分析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出现偏差的原因;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绩效跟踪工作,协调解决绩效跟踪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绩效跟踪中揭示的主要问题,对项目单位的整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以保障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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