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用于民生财政支出超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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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年02月05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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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桂阳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20.11%。完成一般预算支出27亿元,其中用于民生领域资金达18.95亿,占财政总支出的70.18%,比上年增加2.56亿元。
近年来,桂阳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县财政共投入4.63亿元全力支持民生“100工程”,各级财政配套资金达到11.44亿元。投入教育资金5.48亿元,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校舍维修改造、合格学校建设等六大工程,有效改善了全县办学条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80元、120元,农村分散和集中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2240元、4800元,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3.26亿元。推行新农合“15+100”定额包干补偿模式,参合农民在县内乡镇卫生院看门诊和住院分别只需缴纳15元、100元,其余基本医疗费用都由新农合报销。投资2.9亿元建设廉租住房1080套,筹集公共租赁住房860套,完成棚户区改造1550户。
同时,该县还集中财力实施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十大城建项目和十大交通道路建设,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