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全方位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汝城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发挥了财政性资金在采购支出中的最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据统计,2012年该县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4370万元,采购合同金额21860万元,节约资金2510万元,节约率为10.3%。
一是抓质量,拓宽采购业务领域。紧紧围绕“抓质量上档次、拓业务上规模”的目标,在制作标书、制定评分标准及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等环节,突出质量和售后服务要求,支持质优价廉、服务优良者中标,确保采购质量。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分别拓宽到了通用和专用设备、规划设计和监理验收、公车三定点和公务印刷资料定点等项目。建立健全了供应商信息库和专家评委库,推行信用管理和采购售后服务反馈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
二是抓监管,推进阳光采购。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规程、运行规则、操作规范的基础上,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促进依法依规办事;重大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活动,均邀请县纪委、公证处等部门进行全程法律监督,确保采购程序及行为合法合规;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网站为载体,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透明度。此外,该县政府采购办还定期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采购单位进行政采工作例行检查,查找问题,研究改进方向,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抓建设,争创一流服务品牌。将抓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贯彻于政府采购工作始终,通过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内部交流等方式,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把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服务作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大事,加大优质服务力度,积极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以服务和效率赢得广泛的信任。紧紧围绕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注重思想防范、制度约束和监督制衡,与监察部门一道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与县纪委、物价等部门积极实施全县公务用车消费电子化管理系统,严把公务车辆控购申报审批关,推进廉洁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