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2013年财政工作四举措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3月18日 08:52 【字体:

  (一)在收入征管上迈出新步伐。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细化收入目标管理,强化收入任务落实。一加强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协作联系,深入分析经济形势,把握财政收入趋势,特别是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等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分析有理,为税收征管做好充分准备。二加大对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跟踪监控力度,摸清税源分布,了解税源变化,掌握税源动态,提高分析监控能力。三加大稽查力度,对全区重点行业纳税情况实施专项清理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杜绝税源“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二)在筹集资金上实现新突破。2013年在改善民生,清偿债务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仅仅依靠财政投入难以完成,还要争取上级支持和融资来实现。为此,要把争取专项资金和融资作为财政部门的“一号工程”。一要充分把握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依托区情,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确定主攻方向,包装优质项目,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支持。二要继续支持新天公司做大融资平台,实现融资规模大幅度突破。三要高度重视近期正在申报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与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专人盯紧,竭诚沟通,确保各项申报文件按时上报,齐心协力争取项目申报成功。

  (三)在财政监督上推出新举措。按照上级财政的部署,紧密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加强财政监督。一要拓宽监财审联动机制监管领域,将监财审联动机制监管领域拓宽至全部财政专项资金,全面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二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财政投资评审要覆盖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形成“先评审,后招投标”,“先评审,后拔款”,“先评审,后审批”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实行建设、发改、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联合会审制度。按“三重一大”的规定建立项目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付款金额的大小设定财务审批权限,工程款严格按照4:3:3原则支付。三要抓好非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和我区制定的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重点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财政拨款以及开支范围等环节的工作。

  (四)在转变作风上取得新成绩。加强财政干部自身素质建设,以实际成效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抓学习。面对财政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要求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必须经常学习,开阔新视野。二是抓制度。健全和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考评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设置考核内容,从精神面貌、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坚持奖优罚劣,把作风建设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抓服务。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


苏仙区2013年财政工作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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