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涉企检查实行备案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3月20日 09:25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桂阳县对涉企检查实行备案制。该县规定,开展涉企检查的部门和单位进入企业(含商户)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开展巡查稽查、检验检测、勘验鉴定、调查核实、评估评比等活动均需到县优化办备案。

  开展涉企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年初必须制定涉企检查工作计划,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优化办,经县法制办审核后,由县优化办汇总制作每年涉企检查计划总目录并在县主要媒体公布。凡是在计划外开展涉企检查的,视为乱检查。涉企检查应集中安排在每月21 日以后进行。

  每次进入企业检查前,实施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应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报县优化办备案。到产业园区企业检查,还须到园区管委会备案登记,由园区管委会派员一同参加。进入企业检查时,应出示工作证件和涉企检查备案表。每次检查结束后,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填写《桂阳县涉企检查满意度反馈卡》,并由检查人员将原件带回交由县优化办复核存档,县优化办将跟踪监督满意度真实性。

  县优化办将及时收集和反馈企业对检查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对各检查单位的涉企检查行为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县主要媒体公开曝光。


桂阳县涉企检查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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