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九项严格”狠抓乡村财政财务监管
为切实加强全县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近日,永兴县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从“九项严格”措施入手,狠抓乡村财政财务监管。
一是严格收入管理。乡镇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必须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款项在规定时间(10日内)全额缴存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严禁坐支,严禁乱收费、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对拒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将限额供应,情节严重的,停止供应票据;对坐收坐支和乱收费的,县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县财政严格按乡镇(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按进度拨付资金,不得无预算拨付资金。
二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各项支出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严禁无预算发生支出的行为。乡镇工作人员津补贴按规定发放,不得擅自设立津补贴项目或提高津补贴标准。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筹措资金投入财源建设。公用经费按部门预算执行,实行总额控制,严禁突破。
三是严格财务报销票证审核。建立健全财务报销凭证审核制度,杜绝非法票证入账。根据不同金额标准分别明确经办人、财务会计人员和审批人对报销入账票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职责。各部门报账员及财政所(分局)要严把票证审核关,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发票入账的审核,杜绝“白纸发票”入账。严禁工程款项“以领代支”,虚报冒领。严防农村税收流失,工程项目支出须凭税务发票报账,预支工程款的,预留项目资金的10%作为税金,待竣工验收后结算。
四是严格控制现金余额。严格现金使用范围,减少现金使用,对不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的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推行备用金制度,严格现金领用审批流程和手续。当月发生的费用支出,月底前依财务审批流程办好财务审批手续,及时报账。若暂无资金支付,记往来账处理,严禁压票。对跨年度发票财政部门不予受理。资金拨付要与支出报账情况挂钩,对长期压票不报账的部门停止拨付资金。
五是严格按时处理账务。严格管理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和凭证,由专人传递和保管。单据传递应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办理原始凭证交接手续,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次月5日前,必须将报表报送单位相关领导。
六是严格执行对账制度。乡镇财政要采取网上对账、交叉对账等方式,确保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要积极与县财政国库管理局、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对账,核实收入进度、指标结存、资金拨付和结余等情况;要与乡镇所属各部门核对资金账,采用单位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和单位库存现金对账单形式进行对账;要与乡镇所属部门按月对账,同村级组织按季度对账,业务量大的,视情况增加对账次数。积极开展第三方对账,每季度安排非业务经办人员到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对账户余额,定期(每年至少4次)盘点出纳或报账员的现金,确保银行(现金)日记账与各部门银行存款(现金)明细账核对相符。
七是严格项目资金核算和监管。乡镇财政要按项目设立档案,建立项目资金专账,实行项目资金专账核算。项目资金要按规定程序拨付,并按工程概预算总造价预留不少于30%的工程款,经竣工验收和决算评审后再予以结算。工程项目不得负债运行,确因资金未到位而形成的债务,要纳入乡村债务台账管理,如实反映,坚决杜绝账外债务。建立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利用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巡查等手段对项目实施跟踪问效,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八是严格会计法规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管理。加大会计法规、财政支农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政法律法规,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严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乡镇所属单位无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财务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要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九是严格财经工作纪律。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不定期对乡村财政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财务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编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格责任追究。严禁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施打击报复,否则,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