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开展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4月12日 08:44 【字体:

  为了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区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湖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加大重点行业检查力度。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财政资金重点投入扶持的重点行业,加大检查力度。一是教育行业。选择承担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相关管理部门开展检查,重点是学校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教育资金使用等情况,剖析教育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二是农林水事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开展对农、林、水等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检查,重点关注其财务核算、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三是家电下乡资金。围绕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上级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兑付使用情况,严查各种形式的“骗补”行为。

  (二)围绕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检查。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围绕构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重点抽查和绩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监督工作,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铺张浪费、“三公经费”超支、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及中央规定的行为。

  逐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制度,今年在全区区直单位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推进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五年轮查一次”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围绕“小金库”治理常态化,完善日常监管协调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要求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湘办〔2011〕67号)精神,大力推进和完善 “小金库”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通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共享等形式,构建部门间综合协调机制,把“小金库”治理纳入财政部门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与财政体制机制、国有资产和政府性收入管理等各项改革协调推进,与规范津贴补贴、加强资产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形成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局面。


苏仙区开展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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