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注重阳光操作 加强实时监管 狠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永兴县从注重阳光操作入手,切实加强实时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狠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且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须向所在乡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今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严格按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进行操作,并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纠风办、减负办备案。
二、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全面落实补贴政策信息公开要求,大力加强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推进网络硬件建设。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各乡镇设置固定专栏,将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公开,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规定,结合“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特点,切实做到: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假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部门联合检查抽查比例在20%以上。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