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财政局建立“四项制度”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5月10日 09:03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安仁县财政局建立“四项制度”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一、实行股所联合制度。建立局业务股室、乡财局和乡镇财政所之间互动联合制度,加强三者相互之间的联系,切实做到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到位。

  二、建立信息通达制度。局业务股室、乡财局、乡镇财政所均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传递和记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等工作,对信息传递情况进行记录保存和建立档案备查,并定期核对信息传递记录。

  三、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对乡镇财政资金按程序进行公开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并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接访和记录,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公开公示的情况进行记录保存,建立档案备案。

  四、建立抽查巡查制度。按规定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抽查巡查;在抽查巡查中发现情况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整理抽查巡查情况,装订成册、建档保存。


安仁县财政局建立“四项制度”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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