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措施硬
去年以来,汝城县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强化措施,确保了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大公务卡宣传力度。该县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载体,开辟专栏对公务卡制度改革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印发了《公务卡制度改革宣传手册》3000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手册》200册,让社会公众和预算单位认识到公务卡改革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防止财务违纪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报销。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所列的公务卡结算项目,必须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区域进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消费,不进行公务卡结算的,视为个人消费,单位财务不得报销相关费用。二是严格现金使用管理。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借款。情况特殊确需办理现金借款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办妥借款手续,财务部门将借款资金划转借款人公务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卡持卡人在公务活动中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经过单位财务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三是严格财务报销管理。单位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支出审核时,应严格审核财务支出是否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是否附有公务结算交易凭条,根据消费交易凭条的交易日期、卡号、消费金额等要素,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消费的真实性,按规定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单位财务人员将报销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到持卡人的公务卡账户,完成还款操作。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还款。
三、加大公务卡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人民银行汝城支行加大了公务卡监督检查力度,对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开展财务检查,县监察局负责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审计,人民银行汝城支行负责加强发卡行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指导和管理,打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凡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的,将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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