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积极完善新农合监管制度
一是完善审核稽查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驻乡审核员现场监审制度、外伤调查审核制度、患者医疗费按费用分段审核、复核、审批制度、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定期定次稽查制度、基金使用异常集中稽查制度。
二是建立定期监测分析制度。每月均制作基金使用分析表,将各定点医院的住院人数、费用情况、自费比例、资金使用等情况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汇总分析,定点医院每月的基金使用及执行协议的情况一目了然。县合医办根据分析情况,组织专业人员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稽查。每季度召开县乡两级定点医院基金使用情况分析会,对各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指标控制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工作目标。
三是建立医疗服务行为通报制度。每季末以通报的形式,根据年初服务协议的内容,将县乡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向县新农合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合医站通报。
四是完善三级公示制度。由县合医办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各乡镇合医站完善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补助情况公示办法,明确公示要求,并不定期的对乡村、医院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建立风险预警防控制度。根据风险发生几率、危险程度,将风险点从高到低分为红、橙、黄三色三级,从基金、医疗服务等环节、道德、制度风险着手确定风险级别,制定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