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局:人才队伍建设念好“三字经”
今年来,郴州市财政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从“育、用、管”三个字入手,着力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在“育”才上下工夫,提升干部能力。该局把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积极为财政干部创造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先后邀请5位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已举办“财政讲坛”5期、开设业务培训班29期,参加上级业务培训10次。首次组织全市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到清华大学开设领导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素质。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充分利用挂职、扶贫、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建立起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的工作机制。今年该局机关党委及所属7个党支部与8个基层党支部先后开展了共建活动,全局共计100多人次深入共建点。并组织干部职工入企业、入社区、入项目一线走访60余次,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生产生活难题80余项。三是鼓励继续教育。出台专门文件,规定凡是未获得本科学历和会计从业资格的干部职工五年内必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两年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否则将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建立了业余学习引导机制,今年已有6名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学习考试获得了更高的学历、学位和职称。
二、在“用”才上树导向,提供展示平台。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组织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财政事业发展用干部,为各类人才搭建起展示才能的广阔舞台。一是科学考核评价干部,建立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日常考核、关键时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同时,将科室单位考核与干部职工个人考核相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与提拔任用相结合起来。二是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引导财政干部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功夫要下在干成事上。三是严格按程序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各项相关规定,坚持党组成员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党组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局党组集体决定、坚持票决制。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或考察材料不全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书面签署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三、在“管”才上使巧劲,确保政治安全。该局始终把确保干部政治生命安全摆在与保障资金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尽最大努力引导干部少走弯路、少犯错误。一是持续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规定》,采用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作风不优的干部职工“扬鞭子”。聘请了7位作风监督员,每季度评选出“作风建设示范岗”和“作风建设之星”,给全局干部“立典型”。二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健全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廉政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三是狠抓厉行节约。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四风”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推行“公务灶”接待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公务接待一律要求安排在职工食堂。严控会议规模和规格,严禁到高档宾馆和风景区召开。制定出台了《郴州市财政局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公车管理。要求各科室单位不得接受超规格接待,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假借增进友谊之名搞互相宴请,下基层调研一律在调研单位食堂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