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四个确保”强化财政社保职能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12月18日 16:32 【字体:

  一、确保社保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13年该区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360万元,增拨关闭破产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80万元。二是加大征缴力度,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激励机制。该区安排各社保经办机构的基金征管工作经费124万元,以督促和激励其加强基金征缴、调动调剂金上缴和发放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基金管理,各项基金(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行政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等)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管理,专户专帐进行核算,每月按时核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救济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新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保险支出,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确保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一是加大财政的投入,财政安排就业和再就业配套资金241万元,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配套资金50万元。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实行限时办结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30万元,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家,个人创业家,直接创业人,间接带动人创业就业。三是切实加强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针对再就业资金项目多、环节多、管理复杂的特点,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和拨付。四是用活失业保险基金,变失业救济为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有效缓解了资金紧缺矛盾。五是及时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补贴82万元,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85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459万元。

  三、确保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该区现有离休干部44人,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用和医疗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二是对非统筹部分的发放进行清理并根据不同的项目,核定规范由老干局和社保站分别发放。三是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站按规定审核报销。

  四、确保军转干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了企业军转干部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筹集资金,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两个平均”、医疗补助、生活补助等有关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企业军转干部再就业,解决了全区企业军转干部的“三拖欠”,生活困难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问题。二是做好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自谋职业,建立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保障金制度,并积极筹集安置保障金33万元为13名自谋职业者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保障金。安排城镇退伍兵待安置生活费13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4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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