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13年财政工作实现三个提升
一是收入总量的提升。全县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完成财政总收入204666万元,为年度任务的100.15%,增长20.1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6204万元,为年度任务的102.50%,增长20.67%。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得力于两项创新举措: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重点税源企业(项目)促收工作责任制,累计促收入库税收5.8亿元;建设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系统,通过平台数据的比对、分析、交换和利用,动态掌控收入入库信息,累计促进财税增收1600余万元。
二是保障能力的提升。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统筹调度融资资金,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保障能力。成功争取到全省首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项目,为促进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积攒了后劲。42家向上争资责任单位累计争取到位上级资金12.96亿元,保障了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要,全面落实了各类惠民惠农政策。县银都集团(公司)各类融资19.8亿元,县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融资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2.9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全年教育、科技、文体传媒、社保就业等与民本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达21.5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增长16.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标均按国家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管理水平的提升。深入推进“三化”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县直单位基本财力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监管、投融资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财政改革工作,财政管理更加精细化。以市、县开展“四型”机关创建工作为契机,继续开展“六型”机关创建工作,全面优化财政部门办事流程,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局机关专门设立“效能办”,集中受理财政业务办理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和“一时限”办结的“四个一”服务模式,对工作不力、作风不正、影响不好的局属单位和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切实提升了工作绩效,赢得了预算管理单位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