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亮剑”财政监督检查 倾力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近年来,北湖区财政监督检查局从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监管入手,健全和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在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规范全区依法理财行为,推动财政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共检查了128个单位,检查项目20项,查处违纪金额226万,收缴入库数79.65万元。
一是积极开展财政收支检查。该局联合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对区工会等5个单位的非税收入票据的实行稽查,查缴税款1.2万;联合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对四清供水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资源税收入进行检查,查缴资源税2.1万。
二是认真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根据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纳入了重点检查计划,组织8个检查人员分设两组对6个单位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会计监督检查,收缴入库违纪违规金额5.65万元,并对违纪违规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
三是严抓专项资金督查。该局运用交叉检查、上下联动、组成联合检查组等多种检查形式和手段,有效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强化了交通、水利、农业、住房保障资金、教育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牵头检查了临时性机构津补贴发放情况,检查涉及4家国有独资企业和28个临时性单位;加大了对吃财政“空响”人员的查处力度,发现线索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全年查处吃财政“空饷”违规金额70.7万元。
四是开展银行帐户及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为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该局和国库股对全区92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进行了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同时该局拟写并以区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北湖区区级部门预算批复暂行办法》和《北湖区区级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规定了财政监督条款,切实提高了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组织对全区16个乡镇街道财政所进行了内审,出具了检查报告,对16个乡镇街道财政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情况汇总汇报,明确了乡镇财政资金及银行账户的监管责任单位,提出非税票据日常管理及稽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划分财政所人员的分工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