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财政“四个介入”着力推进监督工作转型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2月24日 08:51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管理,汝城财政监督紧扣财政改革主题,积极探索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新模式,实行财政监督“四个介入”,着力推进财政监督工作转型,使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监督。

  一、介入预算编制审核。预算编制时采纳利用上年度财政监督检查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机构全程参与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对收入预算,逐项核定财政项目,防止任意隐瞒、少列,压低收入;对上年已有的正常收入被削减的,一一审核其政策依据;对支出预算,严格按编制部门文件核实人头经费,按定额标准核实公用经费,按政策要求核实专项经费。

  二、介入预算执行监管。监督机构和国库局协同各业务股室,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和网络技术等手段,对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对预算项目资金,是否超进度、超额度拨付等情况进行审核,防范资金风险;对不同预算科目资金,是否擅自调剂进行审查,防范资金混用;对专项资金支出,实行跟踪监管,防范套取、截留资金;对预算收入免、减、缓等到情况实行审查,查证政策依据是否充分、审批手续是否到堂,防范“人情税”“关系费”。

  三、介入部门决算审核。监督机构与各业务股室联动,实行财政资金检查全局参与,监督机构指导、协调、归口管理的运作模式,全面介入财政决算工作。一是检查支出的真实性。包括各项收入、支出是否凭证齐全,资金账户余额是否账实相符。二是检查支出的合规性。包括“三公经费”是否超预算、是否存在铺张浪费,专项支出是否滥发奖金补贴,是否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三是检查支出的科学性。重点就社会保障、救灾救济等民生投入是否达到标准,各项投入比例是否恰当,财政收支是否平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介入项目绩效管理。牵头组织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一是对专项支出项目库项目的定性、定量指标进行审核;二是组织开展16-18个较大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资金投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做出公正、公开评价。三是对评价成果运用,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不高的项目,在下年编制预算时调减资金或取消项目,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管理混乱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报告纪检和组织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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