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资金公示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5月07日 11:44 【字体:

  今年以来,永兴县财政局将乡镇财政资金公示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接地气、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资金公示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规定乡镇财政所为公示工作主体单位、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县乡财局为督促指导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为协作单位。公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年终奖惩到位。

  二是扩大公示内容。将涉农财政补贴资金、涉农收费资金、乡镇财源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全部纳入公示范围。其中,补贴资金按户公示、项目资金“一项目一公示”。

  三是规范公示流程。对公示表格编制、公示形式、情况收集、信息反馈、问题处理、资料归档等内容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有效规范了公示工作,提高了公示工作效率。

  四是增加公示时间。除财政资金办理过程中按程序必须有的公示外,每年3-4月份在乡镇固定地点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集中公示。

  五是鼓励群众参与。实行流动公示,利用乡镇赶集日集中设点咨询公示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面,方便群众参与。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凡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永兴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资金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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