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09月03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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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市确定今年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采取各县市发动单位和家庭缴费、政府资助等方式,确保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三项基本医保)。患者在医院的救治费用先由三项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再由县市区财政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实行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的原则。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收治流浪、关锁及肇事肇祸病人,所有救治救助对象必须纳入当地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实行“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住院治疗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实施医院定点救治。
生活救助由政府对救治救助对象实施生活救治。对未参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给予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尽快将其纳入当地贫困人群救助政策及服务范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畴,帮助符合残疾条件的办理残疾证等。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未享受低保或残疾救助的精神病患者,由当地按照一定标准实施生活救助,杜绝发生患者流浪和失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