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三举措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15:23 【字体:

  近几年,上级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地方政府正常行使职能,推动了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

  为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永兴县通过三举措加强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1.强化预算功能。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达”。县直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和排序情况编制,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取消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公共财政方向的专项,归并使用方向雷同、政策相近的专项。一要提供申报依据。如县级以上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批复或可行性报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财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二要提供到项级的菜单式项目支出预算,包括具体的支出项目、准确的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结构、明确的绩效目标。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项目前期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工作,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2.强化监管,注重项目建设事中监督,提高项目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加强财政监管,推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注重加强财政监管职能,了解掌握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规范资金使用的程序化管理,及时查纠违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切实地利用财政手段来确保项目资金实施的成效。二是加强全程监督,序时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投资预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建设进度、供货合同等,加强对资金申请、拨付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是否符合项目投资、用款计划、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按期划拨资金,确保资金的准时划拨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让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激励引导作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和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从严控制建设成本,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资金到位、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从严审查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加强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3.建立好公示制度,让群众充分参与监督。建立好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只有加强对项目的全程动态监管,坚持阳光操作,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坚持公开原则。在项目的实施中,始终坚持“政策公开、年度资金额公开、计划项目公开”的原则,将有关项目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政策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社区乡镇公示栏等形式全面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迅速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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