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合理安排资金保障民本民生
2014年,汝城县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拓创新,主动作为,以“五个”体系为抓手,合理安排资金,不断满足新形势下群众需求,全年向上争取及本级安排民政专项资金10766.81万元,切实保障了民本民生,有力推动了该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着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施了城乡低保提标,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比2013年增长20元、15元、50元;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争取上级社会救助资金6804.8万元,为解决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同时,完善了社会救助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规范救灾救济工作,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力做好自然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发放救灾款物485万元。
二是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着力解决了特殊群体困难。加强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筹资8000万元,实施了集社区服务、老年养护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福利中心建设,新建了16所农村幸福院。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对全县668名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63.8万元,为240名孤儿发放了《儿童福利证》和“爱心保险卡”。扎实开展慈善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253.5万元,为贫困“两癌”妇女发放慈善救助金40余万元;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发放救助资金77.4万元。
三是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着力增进了军政军民团结。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完成了烈士陵园建设,136名零散烈士墓迁葬至烈士墓区;在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了公祭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发放各类抚恤经费1925万元,按规定为235名优抚对象办理了优抚政策待遇落实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10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发放培训、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03.24万元,积极引导扶持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全面开展双拥活动,走访慰问优抚对象1725人次,把困难优抚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规范救助,切实解决了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
四是完善城乡基层组织自治体系,着力了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深入开展基层政权民主建设,全面完成全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其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投入192万元完成了全县19个乡镇24个无房社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是完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体系,着力增强了服务社会功能。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编纂第二部《郴州地名志—汝城篇》;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成功完成“千年古县”申遗工作,汝城县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命名为“千年古县”。努力推动扶贫事业发展,积极参与“两带两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按照《关于加强汝城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决议》、《汝城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完成了殡仪馆和金斗山陵园建设并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