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多措并举狠抓涉农资金监管
近年来,永兴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精神,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管理使用涉农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在促进农业生产、壮大农村经济、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逐步健全完善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3—2014年,该县累计投入涉农资金达17.59亿元。
一是规范管理,确保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专户管理。各项涉农资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用款单位使用资金必须设立专账进行独立会计核算。二是科学调度资金。始终把涉农资金放在优先调度的位置。各涉农单位根据年度计划,每月末编制下月用款计划,县财政科学安排、及时调度涉农资金。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乡财县管、村财乡代管等平台,项目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到村或项目实施单位,补贴资金一律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及时发放到户。三是坚持公开公示。实行涉农政策、补贴项目、资金额度、拨付流程“四公开”,在村、组或项目区设公示栏,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村民代表进行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完善制度,提高涉农项目监管质量。一是严格项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管理混乱或不能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的,从严追究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二是不断创新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职责,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统一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努力确保各部门职责不交叉、不重复,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严格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秉着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涉农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实行专人审批、专账核算、专户管理。报账时必须提供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县支农资金整合办负责人签字的原始凭证,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预决算单和验收单,对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一律不予报账。四是加强涉农项目建设督查力度。由县委、县政府牵头组织督查工作组深入施工现场,定期不定期地对重大涉农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督查,督促项目建设有效推进。五是加大涉农项目资金审计力度。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和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建立涉农项目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创新举措,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一是坚持整合原则。坚持公共财政原则。整合资金的支出重点,一律为公共财政承担、引导、扶持的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资金性质不变原则。资金整合后,资金投放方向、资金使用监管及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不变。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在项目规划和资金安排上,全县一盘棋,尊重客观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努力避免“撒胡椒面式”的投入方式,支农资金整合以一个优势特色产业或重点项目为核心,将各渠道分散下达的资金集中投入这一优势特色产业或重点项目,示范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引领和杠杆调节作用。二是创新整合机制。根据支农资金整合原则和要求,在全面清理原有支农资金的基础上,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资金、小农水、扶贫开发、生态林建设、退耕还林、农村改水改厕、农业发展等农口类资金,以及公路村村通、移民后扶补助、国土整理、能源建设等非农口类资金纳入整合范围,进一步梳理和归并支农项目,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打包整合,集中财力、形成合力、捆绑使用。建立以“农民投入为主、政府支持为辅,地方投入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的支农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开辟支农资金整合新渠道,力争以较少的财政投入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全县农业发展,切实解决了一批农民群众关心、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民本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