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三举措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5月19日 23:22 【字体:

  今年以来,郴州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原则,着力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提高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将村干部补贴、离任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与工作绩效挂钩制度,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二是确保发放到位。采取“分级负责、集中保障、总额达标”的保障办法,对村级运转经费实行全额保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要求,明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责任,克服地方财力紧张,合理安排农业综合改革资金,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确保及时发放到村,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乡镇财政所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建立起全市统一的“村账乡代管”模式,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凡涉及资源、资产、资金的开支、转让、交易等重大事项,都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同时,强化审计监督,实行村干部任期审计制。由组织、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对群众反映较大的村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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