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改革激活“小农水”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6月01日 15:12 【字体:

  近年来,桂阳县创新农田水利财政投入和扶持机制,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国家、集体、个体、联合体、股份制等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有效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管理滞后等问题。

  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每年计提土地出让收益的10%以用于水利建设配套,实现水利建设财政投入与同期财政收入增幅同步。建立稳定的县级财政预算配套投入机制,从2005年起每年预算400万元专项用于水利建设配套建设。采用“民办公助”形式,加大“五小”水利建设,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奖补建设需求迫切、群众要求强烈、自筹积极性高的“五小”水利项目,乡、村两级充分发挥就地优势,放手发动群众筹资筹劳,深度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协会,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工程建管机制,发动协会群众投工投劳,定期对工程进行维修或改造。县财政按每组建一个协会补助3万元的标准,对成功注册的用水户协会予以补助,2006年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试点以来,全县成功组建了42个农民用水户协会,涉及全县26个镇56个村28200户。目前,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的灌溉面积达13.62万亩,占全县有效灌溉面积的37.24%。

  三是创新政策引导机制。设立县水利建设基金,从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3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部分政府出让矿业权价款中提取提取3%用于水利建设基金;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资金。加大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倾斜,明确水利建设奖补比例不得低于“一事一议”奖补的60%。建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良性运行机制,每年由财政安排100余万元,为全县249座小型水库聘请专职管护员,着力解决小型水库“无人管、无钱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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