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大力支持城乡规划工作
为推进郴州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近年来,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城乡规划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保障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在安排专项资金时都优先考虑并切实保障规划专项资金,其中2013年、2014年实际支付规划专项经费807万元、1505万元,2015年安排规划专项经费1000万元,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地下管线普查、中心城区排水防涝等规划经费的需要。
二是大力争资,推进县乡村规划编制。近年来,该市逐步将规划工作重心由县、市、区城区建设向乡、镇及村庄建设延伸。但由于县乡两级财政紧张,该市积极为县乡、村庄规划向上争取资金,2013年、2014年,市财政向上争取到1140万元,并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完成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的乡镇给予补助。目前,全市85%的镇(乡)域村镇完成了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北湖、苏仙两区率先实现了村庄规划的全覆盖。
三是支持整治,补助查违拆违经费。在郴州市105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区域,存在一些乱建滥搭的违法建筑。为规划建设好“新郴州”,市财政大力支持查违拆违工作,自2013年来,共安排拆违专项经费459余万元,用于违法建设拆除、建筑垃圾清运、拆后的绿化美化等。并给予任务重、耗资大的北湖区、苏仙区、出口加工区拆违补助240万元。通过重拳打击,市城区共拆除违法建设6839处,拆除违章面积80.93万平方,改善了市容市貌,提升了城市形象。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对规划编制经费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市要求规划编制经费实行“专项申报、逐项核定、按进度拨款、项目完成结报”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合同付款,对未完成编制成果的不予拨付经费。同时,组织力量深入有关单位调研,对规划编制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编制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规划经费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