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阳光运作慈善资金管理
近年来,汝城县慈善资金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理财、依法办理会计事务,努力使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满意。2014年该县共募集慈善款269.7万元,救助特困对象622人,发放救助金额118.26万元,超过上级下达“民生100工程”救助任务数的291%。
一是规范制度保障。在财务管理上,坚持以《会计法》为基准,不断完善《汝城县慈善总会章程》、《汝城县慈善总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汝城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规范操作程序和审批制度。对募集善款依规使用,专款专用;对各项开支做到了手续完备、合理合法。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县慈善总会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会计账务上,做到认真细致,按各个资助项目增加科目明细。如资助贫困大学新生、重大疾病患者、特困对象、贫困残疾人等项目款都分设科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也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2014年,县慈善总会各项资金收入共375.69万元,支出122.5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53.15万元。
三是强化资金监督。除加强内部财务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外,还自觉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监督。2015年5月,县慈善总会主动申请县审计局对总会2014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告显示,全年慈善款物筹集、使用等项目的财务收支均合规。此外,及时将募捐和救助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透明的阳光慈善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