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为扶贫资金戴上“紧箍咒”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0月12日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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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在扶贫资金使用中,严格把好“管理、公示、检查、责任”四关,保证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该县严格专账管理,凡是纳入扶贫开发村建设管理的各类资金及一切财务收支,都必须纳入“村财乡(镇)代管”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不得坐收坐支、另立账户,严禁挪用,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同时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资金预决算单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所有专项资金的来源及开支动向均在撤队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代表公布一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村民代表的审查。
此外,凡涉及建设项目的工程资料、财务凭证等,各乡镇、驻点村必须收集整理齐全、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保管备查。在年终验收前,县直有关单位对扶贫村建设的财务账目进行专项审计,实行资金问题一票否决制度。对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项目资金的,除如数扣回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还要对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