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制定采购目录规范政府采购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0月19日 09:34 【字体:

  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汝城县制定了《汝城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促进规范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该县本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用列举法,从最底层品目(有下级不列上级)穷尽列示所有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目范围,明确了采购人采购本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的,必须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目录之外的分散采购项目,达到2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该县要求采购人应根据本目录规定的品目及限额标准完整、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实现应采尽采;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品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必须公开招标,采购人不得以化整为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违法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品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执行。


汝城县制定采购目录规范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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