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出台《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1月11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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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强化财政性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强化监督约束,化解财政风险,汝城县财政局拟定出台了《汝城县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分8章30条,其中重点突出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细化职责。财政性资金实行业务、资金对口管理,各级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财政资金。明确细化了财政部门、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对财政资金管理的工作职责。二是明确报拨程序。明确了财政资金报账拨款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按进度、按资金管理使用渠道报账和拨付的原则,坚持杜绝现金结算。三是明确监督机制。明确了纪检监察、审计、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资金对口股室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检查,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四是明确责任追究。明确了资金使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财政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业务主管部门对口管理机构具体、具体经办人员、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