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新农合“一保持两率先三到位”
近年来,桂阳县新农合紧扣“筹钱、管钱、用钱”关键环节,以保障资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利益为核心,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一保持、两率先、三到位”,持续提升惠民便民“热度”。
“一保持”。“新农合受益面持续保持全覆盖”。2014年,全县参合71.55万人,参合率112%,筹集资金2.96亿元;139.8万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达2.77亿元,受益面195%。2015年,全县参合70.24万人,参合率104.57%,筹集资金3.3亿元;1-8月份共有74.31万人享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达1.43亿元,受益面105.79%。
“两率先”。一是在全市率先实施大病保险。为减轻大病住院、自付费用较高的农村群众经济负担,在全市率先实施大病保险,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4年至今共补偿大病保险6083人次,补偿资金2685万元。二是在全市率先调整惠民政策。出台《2015年度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桂阳县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管理经办服务实施方案》。年度住院补偿最高封顶线由12万元/年/人提高到15万元/年/人;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至60%;重大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70%以上。
“三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加大培训大力解读新农合政策。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且直观等特点,大力宣传新农合,提高群众知晓率;制作专题题目30期,县电视台《新农合进农家》播放时长100小时以上;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新农合专题”及时更新信息,着力营造“办事公开透明、政策进村入户、群众耳熟能详”的良好氛围。二是监管到位。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强化资金专项审计,做到专款专用、钱账分离、封闭运行。严格执行业务审核程序,实行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业务县级复审、县外就医报销县级抽查等制度,严防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操作和医患窜通骗套资金行为。开展常态化日常审核监督,2014年至今共核减各类不合理医疗费用423万元。三是服务到位。实行定点药店网络化管理,实现药店和新农合网络系统无缝对接。加强特殊门诊备案监管,对定点医院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两次排名最末的取消其下一年度新农合定点资格,采取现场检查和走村入户核查相结合,加强定点卫生室的监管。窗口服务部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努力做到在“政策上利民、服务上便民、措施上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