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财政全力支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1月25日 10:45 【字体:

  今年11月,为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北湖区政府出台了《北湖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同时,北湖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优惠政策,争取社会支持,建立资助制度,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一是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三年内明显提升。二是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支持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切实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等公办园的建设力度。四是加大奖励力度,根据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规模与经费投入情况,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获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奖励4万元;获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奖励2万元。

  二、落实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税收和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免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标准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营业税;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三、争取社会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资发展学前教育,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收费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设施配备和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入园。

  四、建立资助制度。区财政、教育、民政等部门对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给予特别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保障他们接受基本的学前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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