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社区惠民资金投入与监管相并重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2月28日 00:00 【字体:

  2015年,北湖区加大社区惠民资金的投入,并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每个社区安排10万元,全区共57个社区,共投入570万元,用于解决社区居民各类民生问题;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与监管相并重,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

  一、注重社会效益,规范项目审批。社区党组织收到项目申请后,到实进行调查核实,再召开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联席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交社区党员会议或社区党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审议;社区党员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召开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惠民项目进行讨论,以投票的形式决定是否实施,确保项目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二、严格审批流程,及时拨付资金。惠民资金使用实行联审制度,区民政局联合区组织、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联合考察,由区民政局及时作出审批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及时把惠民资金拨付到位,确保惠民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相互配合,加强联动,把社区惠民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本部门日常监督工作。区财政局加大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审核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抽取社区惠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区审计局对社区惠民资金项目进行结算审计,防止违规变更工程设计,虚增工程造价。区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使用社区惠民资金的行为依法严惩,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严厉问责。

  四、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社区惠民资金使用面向社会公开,通过居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同时,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社区惠民资金的使用,项目开支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北湖区社区惠民资金投入与监管相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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