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财政突出“四个到位”管理就业专项资金
一、科学预算到位。深入企业、商场、工地、市场调研区域就业情况,结合就业工作的需求和任务编制区级就业专项资金的收支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非重大变化不突破,不调整预算。2015年区财政安排520万元,比上年增长15%,确保了本级预算投入资金到位和就业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专款专用到位。按照《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就业资金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一方面完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程序,将政策性补贴直接拨付到各申请单位,确保了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小额贷款贴息、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等就业补贴资金落到实处,防止发生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等违纪违法现象。另一方面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的资金申报材料再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拨付资金。同时,建立和完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估机制,抽取部分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三、程序规范到位。对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政策性补贴,遵照文件规定的申报和审核程序及时拨付,做到补贴对象真实、就业岗位真实、申报材料真实。为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区财政和区人社部门各司其职,实行了人社局初审、财政局复审的审核制度。在审核过程中,区财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常进行现场核实,确保补贴对象符合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同时启用了全市联网的社会保险补贴查询审核系统,防止出现虚报、冒领、套取现象。
四、政策落实到位。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2016年,区财政安排80万元投入公共就业服务,较上年增长10%,重点扶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人群,促进了就业创业,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民生民本,提高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