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推行制度管理 提高农开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5月17日 00:00 【字体:

    近年来,资兴农开办不断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在工作中强化落实项目资金公示制、工程公开招投标制、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项目工程建设实“招标制”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专业招标代理单位,组织业务人员深入项目区对工程的数量和设计标准逐一审核,提供科学合理的工程量清单,经过设计单位、工程监理、业主代表会审后定稿项目工程招标、公示结束后,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工程建设监管实“监理制”。一是充分发挥专业监理公司的作用。要求监理公司针对土地治理项目区域广、工程分散、类型多而杂、战线长等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规划和细则,从专业的角度严把原材料进场关、施工工序关、外观工艺关等程序。分发挥农开办工作人员的管理职能。所有项目工程实行责任制,要求项目责任人员坚守一线现场工地,对所管辖的项目巡回检查和对监理现场工作和监理日志的检查,对所辖工程竣工验收数量和质量负第一责任。三是多方参与,构筑工程大监督体系。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从规划设计到招投标,从组织施工到工程施工验收结算实行全程监督。由纪检监察室,项目镇、项目镇财政所广大群众共同组成了项目工程大监督体系。同时,建立项目比对制度,对农业开发项目与一事一议项目、小水利等农业项目进行比对,坚决杜绝项目包装,套取财政资金。 

    三、项目实施过程实“公示制”。对于土地治理项目从项目立项、实施到竣工,全程实现公示制。立项之初,通过召开项目区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期等通过树立标志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 

    四、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项目资金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实行项目资金报帐制,加强报账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的审核,规范报账程序。土地治理项目实体工程申请报账时须提供单项工程验收报告、项目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非实体工程报账须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和合法票据报账资金全部实行转账结算并直接支付坚持不让一分惠民资金从农发人手中流失的理念,严格按合同进度拨款,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项目后期实行“管护制”。项目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移交手续。做到项目竣工,管护上马,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特点,按照“谁收益、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运行管护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人员经费,及时做好清淤等维护工作,确保工程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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