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四举措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改革进行。同时,建立了市政府对县政府、县政府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基础数据登记员的层层考核机制,落实责任,严格奖罚,对工作绩效优秀的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落实不力的扣减工作经费,并予以法律责任追究。
二是严格政策落实,确保改革实效。多方征求意见,制定了《郴州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项补贴的范围、标准、方式、具体内容、组织保障措施。该市将全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及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农资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仅2015年,该市就及时发放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3470.5万元,确保了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性质不改变、耕地地力不下降,促进耕地流转,逐步形成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种粮效益。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资金安全。建立专户管理制度,设立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的发放模式,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建立补贴公示制度,各村民委员会将专项清查登到户的基础信息和农户一季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等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市区、乡镇设立公开举报单位,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同时,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资金监管制度。财政负责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层层组织县市区、乡镇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动员会,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前期数据采集、整理等准备工作。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政府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使国家政策深入人心,改革内容人人知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