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创新政府采购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8月03日 00:00 【字体:
     近年来,北湖区创新举措,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效益化。今年1-6月共实行政府采购次数为141次,其中项目预算总价3966.52万元,实际支付价3674.89万元,节约资金291.63万元,节资率为7.35%,节支成效明显。

      一是规范操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单位申请政府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时间要求、预算金额等进行谨慎分析,择优采购方式,规范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不断推进阳光采购,赢得了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好评。

      二是完善评标制度。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根据制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纪律,由市专家库抽选评标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标定标,规范招招标文书,严格约束评标行为,精心组织现场开标,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做到全程监督,提高评标质量。

      三是注重统计分析。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统计信息编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采集合同、发票、验收单、预算金额、实际支付金额等相关基础数据,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指标的内涵、编报方法和口径变化,确保编报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完整,加强有关数据统计分析,有效揭示政府采购活动当前状况、存在问题、发展趋势及改进方法,为制度改革和宏观政策提供有效依据。

      四是提高服务意识。对特殊采购项目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热情解答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咨询,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即时给予明确的答复,本单位不能解答的邀请相关专家给予解答或推荐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直到咨询者满意为止。对政府采购项目建立回访服务制度,实行跟踪问效,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宣传,取得理解与支持,切实改善政府采购执行环境。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会同省、市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共同开展代理机构执业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采购活动全过程,促进采购活动不断规范完善;检查中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恪守“八项规定”,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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