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全力以赴打造法治财政
一是重视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该局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健全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由各科室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兼职联络员队伍,聘请了兼职法律顾问,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程序规范高效。制定出台了《郴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郴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郴州市财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分清权责、强化监督,消除不作为、乱作为、越权越位、滥用职权的行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编制了权责清单,明确了部门履职范围,理顺了职责关系,为促进依法履职尽责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教平台。该局精心打造了“一坛(财政讲坛)、一网(内部局域网)、一图(专栏挂图)、一校(法制夜校)、一室(法律书屋阅览室)、一队(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法治宣教阵地。根据财政形势与任务,定期安排专题辅导讲座,及时宣讲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财税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内部局域网、QQ群和短信微信平台,经常开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答疑解惑;将每年的12月定为“学法用法读书活动月”,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有计划的组织财政法治文化交流活动。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突出重点保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突出保障依法治市和“六五”普法工作需要,从2013年起,全市每个公民的普法经费由原来的0.2元提高到0.3元,增长50%。全市专项普法经费由2011年的94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212万元,比2011年增长125.5%,五年全市累计投入普法专项经费754万元,突出保障了依法治市和“六五”普法工作经费。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普法成效显著。该局在省内率先实现四本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率先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两个全覆盖”;率先自主研发财政资金预警预报系统和财政监督检查系统,为财政资金装上了“安全门”;率先全面推行管评分离、编审合一的财政投资评审模式,为政府投资筑起了“防火墙”;率先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财政透明度在清华大学《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排名全国第十九、湖南省第一。学法重视,普法创新,依法理财,执法严格,彰显了法治财政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