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注重风险防范 规范债务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9月22日 00:00 【字体:
  近年来,郴州市财政部门按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防控财政金融风险等多项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出台《郴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郴州市政府债务管理试行办法》、《郴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内控暂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政府性投融资立项、审批、使用、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对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监督等进行了规范。 

  二是在全省率先编制政府债务预算。从今年起全口径编制市级政府债务预算设计了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程序和报表表格,全面布置政府债务预算以2014政府债务甄别为基数,逐一清理融资平台与在建项目债务,建档建册,建立台账,并对2015年政府债务按新的规定补编了年初预算,同时对2015年政府债务实行决算审核。现已形成财政部门与政府债务单位的债务数据变化互动、时刻保持债务数据一致的联动机制。 

  三是加强债务资金日常监管。每年依据市政府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年度融资计划、到期债务资金偿还计划编制年度项目投融资计划,报市政府审批,经市人大审议批准后执行。分单位、项目对债务资金的来源、使用、已偿还、未偿还、到期时间及债务余额等情况设置台账债务单位定期报告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从2015年起,新增政府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统一管理、统一融资和统一偿还。未经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批准,项目业主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不得自行举债。 

  四是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主动参与政府融资、项目建设管理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实行封闭运行,项目资金安排由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统一向市政府提出分配计划。切实做好债券置换工作目前市本级已置换近债券70亿元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全省首批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中,该市共有6个项目名列其中,投资总额达47.07亿元。政府债务平滑基金,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在债券资金到位前,融资偿还到期债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规定全面评估和预警政府债务风险,推行政府债务问责考核机制,防范和解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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