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多措并举规范管理民生资金
一是强化调度,优先保障项目资金。按照民生资金优先拨付原则,建立民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支出进度。对已明确资金来源的,采取按时序进度拨付等方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按照管理,加强资金调度,根据工程进度和需要拨付到施工单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对上级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的,市财政及时垫付,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二是规范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全市民生工程资金实行分级负担、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公开公正、动态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研究出台了《郴州市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等文件,严格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实行民生工程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为民生工程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驾护航 。
三是常态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为了确保各项民生工程资金规范,成立由市监察、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市民生工程督查组,从严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监督员进行巡查巡视,扩大监督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建立多元立体的资金监督体系,确保民生工程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突出绩效,深化考核激励机制。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全面深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民生工程资金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加大对各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考核力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民生工程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