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多措并举规范管理民生资金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9月27日 00:00 【字体:
  近年来,郴州市财政“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支出,节省资金向民生等重点领域倾斜,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自2013年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47.4亿元,用于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达922.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4 %,涉及民生的资金大幅增长。其中,市财政筹集“民生100工程”资金273.5亿元,解决517项民生难题;累计投入资金51.86亿元,共建成公共体育设施1.1万多个,在中心城区形成了500米健身圈。  

  一是强化调度,优先保障项目资金。按照民生资金优先拨付原则,建立民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支出进度。对已明确资金来源的,采取按时序进度拨付等方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按照管理,加强资金调度,根据工程进度和需要拨付到施工单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对上级补助资金未及时到位的,市财政及时垫付,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二是规范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全市民生工程资金实行分级负担、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公开公正、动态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研究出台了《郴州市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等文件,严格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实行民生工程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为民生工程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驾护航 。 

  常态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为了确保各项民生工程资金规范成立由市监察、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市民生工程督查组,从严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监督员进行巡查巡视,扩大监督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建立多元立体的资金监督体系,确保民生工程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突出绩效深化考核激励机制。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全面深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民生工程资金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加大对各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考核力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民生工程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郴州:多措并举规范管理民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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