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财政“四举措”助力干部作风建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0月27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永兴县财政局通过四项举措助力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两项”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以自查自纠为前提、以落实制度为手段、以作风提升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扎实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局属各股室(单位)、各乡镇财政所与局党组签订责任状,并将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四风”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
  二是开展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按照“问题导向、全面摸排、重点评议、责任倒查”的总体思路,将社保股、农业股、县政府采购办列为监督评议对象,以监督问责、评议问效和民意问廉为抓手,以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结合财政系统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联合县检察院制定《永兴县财政系统专项财政资金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将预防职务犯罪融入财政工作各个环节,着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廉洁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清正。
  四是加强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在以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排查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风险控制、各类财政资金业务流程制度、财政网络系统安全和业务操作软件授权内控风险等重点领域和环节风险点。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建立内控基本制度和内控委议事规则,制定法制执行风险、政策制定风险等十一个重点领域和环节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及各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制度,健全了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加强部门协调对接,注重与“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以良好的作风创造一流的服务,以良好的业绩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助推全县财政系统作风大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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