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财政助力精准扶贫拔“穷根”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2月08日 00:00 【字体:
  近年来,郴州市财政局按照“五个一批”和“郴州市十大帮扶工程”的要求,密切协同有关部门,立足财政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稳步增加扶贫资金投入。针对扶贫资金紧缺、资金分散、资金流失等问题,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多项举措,加大对扶贫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2014年至2016年10月,争取中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3亿元,集中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领域。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选准项目,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为扶贫争取大资金、大项目和大政策。同时,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今年全市扶贫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145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47%,重点用于支持扶贫产业发展、脱贫致富奖励、驻点村帮扶工作及农民技能培训等。加上水利、公路建设等点对点的资金支持,扶贫资金超过1亿元。
  二是统筹零散资金用于扶贫。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有关文件要求,市财政会同其他部门加大力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撤销或归并。预计今年可整合市级涉农资金8000万元,分块到县市区统筹用于脱贫攻坚。
  三是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市本级现代农业发展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建立起农业重点产业项目库,规范农业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农业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先后对市级水利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林业产业转型、蔬菜发展等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强化涉农单位的财务管理,将涉农资金纳入市本级财政资金预警预报系统和财政监督检查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对对涉农资金实现全程监管。开展了涉农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并会同市林业部门对近两年18个“创森精品工程”项目逐个开展了梳理检查,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四是完善支持精准扶贫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出台的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机制。在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包括小农水重点县、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危房改造等,只要贫困县相关项目条件成熟,市财政都优先申报。在安排市级专项资金时明确要求,侧重于对贫困县贫困村的支持。建立健全扶贫驻点机制,市财政牵头与妇联、政研室、地税局、气象局联合组成扶贫工作队进驻桂东县沤江镇青竹村,提出了“调班子、兴产业、强基础”的帮扶思路,对每个贫困对象识别到户、建档立卡,驻点单位干部与困难户结成对子,做到精确帮扶干部联户,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培养了一批脱贫致富的能人,村容村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该村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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