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政策组合拳加速开放崛起
郴州毗邻粤港澳,是湖南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桥头堡”。为抢抓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和“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打造“湖南新增长极”,今年该市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速开放崛起步伐。
一是制定鼓励支持政策推进招商引资。该市根据郴州市招商引资四年行动计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政策支持、工作机制、组织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出台了制度措施。文件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项目策划、宣传推介、外出招商、驻外招商、人才培养和相关奖励等经费开支;各县市区和产业园区要分别明确2个主导产业进行项目深度开发包装和错位招商;组建6个产业招商小分队,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鼓励政府购买招商服务,安排专门资金支持招商信息化平台建设;对新引进的高新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或民企500强企业,由当地政府采取“一事一议”政策扶持,等等。
二是出台“20条新政”支持园区发展。该市针对园区发展中遇到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园区产业布局规划、管理体制、扶持政策、考核激励等9个方面出台了“20条”政策措施。文件明确: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新增1000万元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导园区建设和发展;市级产业引导资金、相关专项资金原则上全部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对园区新引进项目,连续六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上缴税收的地方实得部分,留给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逐年增加应急转贷资金规模,扩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帮助园区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三是健全激励措施发展开放型经济。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实施意见》,从加快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土地供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发展现代物流、提升园区平台功能、加强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等方面建立健全激励措施。文件明确: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6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合作、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口岸建设、重大活动开展及其他;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每个园区搭建1-2个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采用直接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财税扶持措施,支持转移企业增资扩股或进行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体建设和培育、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鼓励外贸企业扩大出口和破零倍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