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城乡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喜获财政生活补贴
北湖区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城乡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列入财政预算,让他们老有所养,安享晚年。2016年区财政共发放城乡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234万元。为此,该区财政局对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进行严把关口,严格监督,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一、列入财政预算。区政府把落实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纳入重要工作议程,作为为民办实事抓紧、抓好。财政部门将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列入财政预算。
二、实行动态管理。区老龄办加强对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异动情况。每年11月,对区域内享受生活补贴的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信息进行年审,对已亡故的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及时注销其生活补贴。
三、分段发放补贴。据统计,该区城乡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共有3708人,其中:80岁至89岁老年人有3304人,90岁至99岁老年人有392人,100以上岁老年人有12人。区财政按照80岁至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90岁至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100以上岁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2016年区财政共发放城乡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234万元。
四、严格审核监督。对高龄老人的确定,该区先由各村(居委会)申报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基本情况,提供近期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再由乡镇(街道社区)入户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由各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将补贴名册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审核确定。同时,老龄工作部门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根据便民利民原则发放补贴。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城乡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的监督,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