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村组资金实现国库集中支付
2017年,桂阳县村、组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由国库直达项目承包方,不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且监管起来更加方便,真正打通了支农惠农、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本次改革的资金范围是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报帐的村、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乡镇本级财政安排,县级及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安排,各单位、部门赞助支持的项目建设资金。改革涉及该县22个乡镇(街道)、346个村46个居委会、1542个组,每年集中支付的项目资金在2亿元以上。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该县村、组项目资金直达项目业主,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只须负责计划申报,扫描上传、审查核对每笔资金报账的原始凭证,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有效避免一些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现象发生。同时,该县构建了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乡镇驻村干部、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项目联合会审制度和村组项目资金县、乡、村、组四级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群众就地监管优势,转变项目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提高了项目实施效益和财政资金的安全度。
自2016年以来,桂阳县在全县县直机关及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支付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又推进了乡镇基层学校、代理报账单位、乡镇基层卫生院、在城公办幼儿园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