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
今年以来,郴州采用一系列有力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着力提高财政经济运行质量。
一是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市财政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500万元,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679万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激励措施。由市级领导挂帅,成立了6个市级招商小分队,分别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设立驻外招商机构。牢固树立“引资”与“增税”并重的理念。对招商项目的优惠政策补助资金,一律由受益财政按项目施工进场安排30%,完成桩基正负零以上安排30%,主体完工安排20%,竣工安排20%的进度拨付。
二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行动方案》,明确实施有色金属产业技术攻关、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等67项重点任务。相继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郴州市鼓励和推进科技研发促进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等一揽子创新政策,制定了《郴州市科技创新券试行办法》、《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后补助试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的支撑力。与省科技厅建立科技会商机制,市财政从2016年开始每年落实配套资金1000万元。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郴籍科技专家和科技企业家回故乡、建家乡暨科技引智引技活动。
三是努力将园区打造成财源洼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园区产业布局规划、管理体制、扶持政策、考核激励等9个方面制定了“20条新政策”支持园区发展。整合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对产业园区特别是重点产业园区内的企业或项目予以支持。财政资金除了适当支持必需的配套设施外,主要用于支持园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公共服务(产业链)平台建设和企业科技创新。完善园区考核办法,将财税贡献率、资金到位率、骨干财源增加数量、规模工业增幅等指标纳入园区考核范围,推动园区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