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四度”增强社保民生事业保障
今年以来,郴州财政坚持优先保障原则,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统筹资金投向补齐民生事业发展短板,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是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该市财政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扩大医疗救助覆盖人群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切实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人群。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城乡医疗救助1527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865.57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3936人次,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868.38万元。
二是刷新居民医保补助“高度”。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政策,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医保筹资机制,稳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居民医保服务上新台阶。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420元/人一年提高到2017年的450元/人一年,今年全市财政投入2.47亿元,惠及参保群众410万余人。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70%-75%,缓解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因病带来经济压力等问题。
三是提升扶贫济困救助“温度”。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忧”的原则,将扶贫济困作为工作重点,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7年,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20元/月和253元/月,全市发放低保资金3.13亿元。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累计安排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307万元;积极争取中省支持,下拨救灾资金6567万元,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支持落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共筹措补助资金3.22亿元,对贫困县土柸房改造2.11万户。
四是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强度”。为确保民生发挥最大效益,该市财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目标跟踪运行机制,先后对医疗救助、就业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对民生工程项目申报、资金筹集、资金拨付全程监督,确保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能够专款专用,且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同时,每年对低保资金等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