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以“三个强化”为抓手 打造财政监督“升级版”
一是强化资源整合,构建财政监督大格局。按照“三定”方案在机构和人员上配备齐全,充实专职监督检查力量:在各科室单位设立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每年与该局监督局检查人员一起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专家(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参加专项检查;参照事业编人员的招考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名专职监督检查人员长期坐班。同时,牢固树立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纵向上在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的同时,统筹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检查力量,积极联合县市区财政局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横向上经常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检查,出“联合牌”、打“组合拳”。
二是强化科技监督,打造财政监督新模式。依托“金财工程”,自主研发了财政资金监管预警系统和财政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系统,基本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其中,财政资金监管预警系统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警管理,从分配、执行、支付、核算等资金运行关键环节入手,设置了大额支付预警、资金挪用预警、疑点账户预警等17条预警规则,对资金的立项、分配、流转、使用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预警;财政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系统实现了数据自动采集和自动分析、疑点查找管理智能化、信息的查询与共享三大功能,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传统的手工检查方式向智能检查方式转变,极大提升了监督效率。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保障财政监督出实效。建立监督检查结果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反馈成果利用情况和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开,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对县市区、对市直单位、对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资金安排直接挂钩。注重以制度形式落实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对检查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加以规范,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