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财政局:发挥财政优势 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来,永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新要求,紧扣财政实际,坚持找准定位谋实效,强化责任勇当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以积极创新机制为抓手,以发挥扶贫资金效益为目标,调动涉农资金整合合力效益,全力保障精准扶贫攻坚工作。
一、增加投入,确保扶贫资金稳步增长。坚持把资金向脱贫攻坚聚拢,积极作为,主动服务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要求执行,2018年,该县财政拟安排财政扶贫资金5295.89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295.89万元。涉农项目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村、100人以上非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并优先安排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能源、交通等投资项目,加大相关政策落实力度。
二、创新机制,扩宽扶贫攻坚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继续完善推进“扶贫特惠保”,降低贫困户保险费率,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对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相近的各类涉农资金予以整合集中力量用于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全年预计将整合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整合涉农部门产业扶贫资金2000万元。
三、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效益。一是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该县财政扶贫资金滞留“趴账”问题,坚持深挖根源,突出源头治理,建章立制,确保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二是细化部门预算。在编制预算时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进一步细化,力争做到使用精准。三是加强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强化一盘棋工作理念,进一步密切与扶贫、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协调,对扶贫资金的立项、审批、拨付等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管理,使扶贫资金的来源、性质、用途、发放标准、具体流程等,可知、可查、可控、可防,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