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三项举措盘活国有资产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北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相关单位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三举措做好全区国有资产盘活工作。
一、加大国资收益清收力度。一是调租续租,编制各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经营性资产收入计划。摸清底细,与单位沟通衔接,做好承租人的调租续租工作。已完成270个门面续租,督促未纳入公开招租的承租人按原合同期限缴纳,1-4月完成租赁收入437万元。二是加大到期沙石粘土采矿权价款的征收,收集已缴纳到郴州市财政局采矿权价款的票据,积极与北湖区国土分局衔接到市局结算,催收各矿山的环境治理备用金,截止4月底收取采矿权价款684.8万元。三是加大资产处置收入的征管工作,征收下湄桥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款93.5万元。四是加强了其他国资收益的征管工作,征收住房保障中心、四清水库,仙岭水库、青少年宫等资产占用费121.7万元。
二、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北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以“从紧从严从低”的总体原则,迅速部署推进清房整改工作,坚决执行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过25天清查整改、集中攻坚,该区清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共有办公用房2316间,累计面积55190.32㎡,其中办公室1510间,共31648.87㎡,服务用房679间,共21557.29㎡,设备用房127间,共1984.16㎡。此次清房工作中,共腾退办公用房154间(院内15间,院外59间,乡镇街道80间),涉及31家单位,共收回钥匙154把,累计腾退办公用房面积3578.08㎡。
三、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及闲置资产清产核资。北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草拟并颁布了《北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北政办发[2018]3号)和《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北政办发[2018]4号)两个文件。根据全区资产管理情况,区财政部门制定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表,并下发到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同时,对上报表格填报情况进行核对、汇总,登记造册,模清家底,并随同产权证和租赁合同书等相关资料汇总,为向北湖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移交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