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财政:四举措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汝城县财政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党的领导为统揽来指导财政工作,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一、强责任,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县财政系统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服从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产生实效。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局机关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构建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员齐抓共管,群众监督评价”的责任机制。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部署本局2018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每个领域、每个环节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对较大事项决策如财政大额资金的审批、调度和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重大资产处置、机关财务审批等必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局务公开、公示制度,对评先评优等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及时公布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以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二、转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强化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纪律越严的强烈信号。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情况、新变种,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碰底线坚决纠正。进一步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二是沉下基层促作风好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财政工作宗旨,听取群众意见,促进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锤炼。继续开展结对帮扶脱贫、党建引领扶贫等活动,在实践中磨炼党性。三是深化廉政教育。以局机关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充分发挥工青妇和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树立以廉为荣的标杆,通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道德讲堂、征集“好家风好家训”、评选廉洁典型等活动,树正面典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深化财政干部廉政教育。四是坚持真抓实干。把求真务实的作风贯穿于财政实践当中,倡导财政干部实实在在谋事,实实在在创业,实实在在做人,勇于担当、勇于创新。
三、严内控,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抓好内控制度执行。完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年度内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股室、单位将内部控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推进内控制度信息化。以权力运行为主线,积极规范岗位职责,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监督体系,力求内部控制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项业务内部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四、抓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督。严肃财政系统工作纪律,学习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上级有关纪律要求,结合我县财政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责任清单,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在常抓长管、严抓实管、深抓细管上下功夫,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