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规范政府投融资建设资金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11月16日 00:00 【字体:

  近日,为规范政府投融资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汝城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汝城县政府投融资建设资金集中核算管理的通知》,多举措确保全县投融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坚持资金核算原则。遵循资金核算“三原则”,即集中核算原则,全县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资金均纳入政府投资融资建设核算中心进行管理、核算,实现统一账户、统一收付、统一调配资金;“三权”不变原则,资金集中管理后,保持责任主体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核算中心履行资金归集、拨付、监督、服务职能;公开透明原则,坚持资金监管全程介入,动态监督项目建设资金的流向,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资金的总体情况,为县委、县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 

  二是明确资金核算范围。中央、省、市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给融资平台公司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各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筹措资金均纳入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各融资平台公司主要包括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汝城县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汝城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汝城县路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汝城县顺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 

  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首先,账户设置。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设立“汝城县投资融资建设核算中心”银行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管理各融资平台公司涉及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各融资平台公司在商业银行设立支出户,用于支付核算中心审核拨入的项目建设资金。其次,指标管理。核算中心以项目财政评审金额或审计决算金额为依据录入融资平台公司项目指标,经审核人审核后下达到各融资平台公司。再次,计划管理。各融资平台公司每月5日前报送本月所需项目资金用款计划表,并提供经审核的工程量完成进度表等相关资料;核算中心对各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用款计划初审后按季度汇总、依程序签批,签批后的资金用款计划作为核算中心资金拨付依据。最后,资金拨付和对账管理。资金拨付遵循先归集后使用、先计划后用款、先审核后拨付的原则。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使用实行分级审批,核算中心按内部控制程序审核后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融资平台公司支出账户,由各融资平台公司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对应的施工单位或商品提供商。核算中心加强与银行部门和各融资平台公司对账,各融资平台公司必须在每月5日前对好账。 

  四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建立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由县审计局会同县发改、财政、监察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责令融资平台公司及时整改到位;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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